欧洲将禁止餐厅使用可重复填充的橄榄油瓶

从明年起,欧洲的餐馆和酒吧所使用的橄榄油必须装在贴有正确标签、不可重复使用的容器中。

从明年起,欧盟餐饮场所向消费者提供的橄榄油必须装在贴有正确标签的一次性容器中,且橄榄油标签必须以更醒目、更清晰的方式标明产品描述和原产地。

这些措施是欧盟橄榄油营销标准拟议修订内容的一部分,旨在更好地保护和告知消费者,同时确保橄榄油的质量和真实性。

这些变化源于欧盟农业专员达契安·乔洛什(Dacian Cioloş)针对欧盟橄榄油行业制定的行动计划,该计划已于去年6月发布以供讨论。

希望这些措施能杜绝餐厅向顾客提供掺入廉价油的橄榄油,以及标签混淆或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九个国家反对这些修改

周二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农业共同市场组织管理委员会会议上,当这些措施付诸表决时,未能获得欧盟加权投票制度所要求的“合格多数”。

据布鲁塞尔消息人士透露,投票结果为195票赞成、94票反对、53票弃权。该委员会由欧盟委员会及27个欧盟成员国的农业专家组成,此次会议中有一个成员国缺席。

投赞成票的国家包括塞浦路斯、法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西班牙、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波兰和葡萄牙。据悉,捷克、拉脱维亚、立陶宛和罗马尼亚此次也支持了这些举措,而它们在2月份的一次意向性投票中曾投了反对票。

九个国家对该动议投了反对票——奥地利、保加利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德国、卢森堡、荷兰和瑞典——而比利时、英国和匈牙利则投了弃权票。

尽管该结果被归类为“无意见”,但欧盟委员会有权通过这些措施,并表示将于6月中旬公布,并于明年1月1日生效。

此前,这些修正案已提交至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该委员会开启了为期60天的意见征询期,截止日期为4月20日。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

处罚

各成员国须开展检查以确保法规得到遵守,并制定各自“适当”的国家层面的处罚措施,这些措施必须“有效、相称且具有威慑力”。符合现行规则、且在2014年前于欧盟境内生产、贴标或进口并已投入流通的产品,可在库存售罄前继续销售。

拟议修正案内容

禁用调味瓶:

– 在酒店、餐厅、酒馆及酒吧向最终消费者提供的食用油,应采用开封后无法重新密封的容器包装,并配备保护装置,确保标签所示内容物用完后容器无法被重复使用

更清晰的标签信息:

– 强制性信息应集中显示在同一视野范围内,可位于同一标签上、附于同一容器的多个标签上,或直接印在容器上。 若容器标称容量小于等于25毫升,文字字符大小应不小于2毫米;若容器标称容量大于25毫升但小于等于100毫升,文字字符大小应不小于3毫米;若容器标称容量大于100毫升,文字字符大小应不小于4毫米。

有关这些及其他拟议变更的详情,请参阅关于橄榄油营销标准的第29/2012号欧盟法规的修订案

另请参阅《欧洲或将禁止餐厅使用可重复填充的橄榄油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