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就标签规定征求意见

欧盟已就橄榄油标签规定的拟议修订,征求了橄榄油行业相关方和消费者的意见。

鉴于针对一项关于橄榄油标签上某些可选标注要求的法规拟议的修订,欧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总司已通过一个专门网站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具体而言,该授权法规草案针对《关于橄榄油营销标准的第29/2012号欧盟法规》第5条所涵盖的两项主要澄清内容作出规定。其中一项涉及当标签上标注酸度时,某些物理化学参数数值的标注要求;另一项则规定了在何种条件下应标注采收年份。

关于第一点,根据现行法规,只有当标签上标注了酸度时,才必须包含过氧化值、蜡含量和紫外线吸收率等物理化学参数的数值。拟议的修改明确规定,这些参数必须对应“保质期截止日期”,即“最佳食用日期”。给出的理由是,此类参数在装瓶后往往会发生变化,且不应误导消费者。

关于第二项澄清,即在何种条件下应标注采收年份,意大利提出建议,允许欧盟成员国自行决定是否强制要求标注采收年份。此规定将适用于在本国境内生产且面向国内市场的特级初榨橄榄油和初榨橄榄油。

根据现行法规,若瓶中油品源自单一收获季,特级初榨橄榄油和初榨橄榄油的标签上标注收获年份属于可选事项。

欧盟的标签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所购食品的准确、全面信息,包括成分和配比。

该草案英文版本可在此处查阅。

有意提供反馈者可在2018年3月底前通过欧盟委员会网页提交意见。

反馈可匿名提交,也可使用个人姓名或组织名称。收到的评论可在网站上查看——目前评论数量极少。

新法规一旦通过,将包含对所收反馈的概述及其对修订版法规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