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托·奥利夫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起诉竞争对手Gemsa
科托公司今日对Gemsa Enterprises, LLC提起诉讼,指控其对科托旗下51-49品牌混合油进行了所谓“公然的山寨”。
加州领先的橄榄油生产商之一科托橄榄有限合伙公司(Corto Olive, L.P.)今日向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对象为Gemsa Enterprises, LLC。科托公司称,Gemsa公司公然仿冒其51-49品牌混合橄榄油。
“Gemsa企图欺骗消费者,使其误以为购买的是我们的产品,这种行为如此明目张胆且手段周密,我们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
代表科托橄榄公司的律师证实了该诉讼的提起,并向《橄榄油时报》提供了诉状副本。Gemsa公司尚未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参见:Corto Olive, L.P. 诉 Gemsa Enterprises, LLC“Gemsa企图欺骗消费者,使其误以为购买的是我们的产品而非仿冒品,这种行径如此明目张胆,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 科托橄榄公司高级管理合伙人汤姆·科托帕西表示:“只要竞争对手试图窃取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必将坚决维护自身权益,并保护那些将我们的商标视为优质橄榄油标志的餐厅经营者和食品服务分销商。”
据新闻稿称,科托公司曾于2018年5月致函Gemsa,要求其停止使用51-49®商标,但Gemsa未采取纠正措施。科托公司于今年5月首次发现Gemsa使用该商标。

“被告的51/49商标与原告的51-49商标在实质上并无差异,且被告使用51/49商标的行为极可能导致购买者及潜在购买者对产品的来源、赞助方或认可情况产生混淆、误解或受骗,” 诉状中写道。
两者的包装极为相似,这促使科托主张Gemsa意图制造混淆: “被告对原告知识产权的抄袭及持续使用属于蓄意行为,其不仅抄袭了‘51-49’商标,甚至连原告‘51-49’商品装潢的细节也如出一辙,这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科托在诉状中请求法院:禁止Gemsa销售带有该品牌的产品;下令召回并销毁相关Gemsa产品;并要求Gemsa向科托支付销售该产品所获的所有经济收益,此外还需支付惩罚性赔偿及其他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