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制定橄榄油营销标准
为确保清晰和合理,欧盟本月发布了其《橄榄油营销标准条例》的更新版本。

为确保“清晰与合理”,欧盟已发布其橄榄油营销标准条例
的更新版本。
2012年1月13日颁布的欧盟第29/2012号条例,系统整理了自2002年《橄榄油营销标准条例》(第1019号)颁布以来所进行的实质性修订。
据悉,该法规主要致力于制定旨在保护和告知消费者的标签要求,其作用仅限于提供经修订后的规则文本,并未引入任何新条款。
地理标志
近期关于“意大利制造”橄榄油标签造假的新指控,使产地问题再次成为焦点。意大利主要农业组织之一Coldiretti表示,其调查发现,意大利市场上销售的特级初榨橄榄油中,五分之四的瓶装产品含有其他国家的橄榄油混合物,但消费者往往需要借助放大镜才能在标签上读到这一信息。
欧盟法规明确规定,对于源自一个以上欧盟成员国或非欧盟国家的特级初榨或初榨橄榄油混合产品,标签应使用以下任一表述(视情况而定)来描述原产地:
(i) “欧盟原产地橄榄油混合物”或提及欧盟;
(ii) “非欧盟产地橄榄油混合物”或指明欧盟以外的产地;
(iii) “欧盟原产与非欧盟原产橄榄油混合油”,或标明欧盟境内及欧盟以外的原产地。
若初榨或特级初榨橄榄油是在橄榄收获地以外的欧盟成员国或非欧盟国家内的榨油厂压榨的,原产地名称必须包含以下文字:“(特级)初榨橄榄油,在(欧盟或相关成员国名称)使用(欧盟或相关成员国或第三国名称)收获的橄榄压榨而成”。
橄榄渣油及其他橄榄油类别
对于橄榄果渣油,该法规要求标签必须以清晰且不可擦除的字体标注以下类别信息:“仅由榨取橄榄油后所得产品的处理油及直接从橄榄中提取的油组成的油”,或“仅由橄榄果渣的加工油及直接从橄榄中提取的油组成的油”。
对于橄榄油,标签上必须注明:“仅由精炼橄榄油和直接从橄榄中提取的油组成的油”。
初榨橄榄油的标签必须注明:“直接从橄榄中仅通过机械手段提取的橄榄油”。
特级初榨橄榄油的标签应注明:“直接从橄榄中仅通过机械手段获得的优质橄榄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