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橄榄油:立法现实

橄榄油正逐渐成为一种“欧盟产品”,布鲁塞尔通过关于标准、标签、营销、健康与营养宣称以及环境法规的铁律对其进行支持。

欧盟 首个橄榄油行动计划 于9月底出台时,其内容很可能与自仲夏以来流传的草案并无二致。 这些草案显示,该计划将侧重于质量管控、产业结构调整、市场推广以及与第三国的竞争。

这也将正式确立橄榄油正成为一种由布鲁塞尔支持的“欧盟产品”这一事实——这种支持不仅体现在生产者扶持体系(特别是对农户的补贴以及对过剩库存的储存补助)上,更体现在关于标准、标签、营销、健康与营养宣称以及环境法规的铁律之上。

欧盟通过法律发声,因此主导权已从地中海成员国移交至布鲁塞尔。 布鲁塞尔将橄榄油纳入其管辖范围的动因,不仅源于丑闻对当地(尤其是意大利和西班牙)产业造成的损害,还源于所谓“基于科学”的新世界竞争对手以激进姿态崛起带来的竞争加剧,以及全球收入差距的扩大——这使得橄榄油成为了“1%精英阶层”及其追随者的专属“脂肪”。 可以说,这也是布鲁塞尔向一个日益因北方邻国的威胁和诽谤而感到疏远的地区“示好”的一种方式。

与完全主权国家不同,欧盟只能通过立法行为采取行动,而这些行为的合法性必须基于欧盟条约。 因此,欧盟橄榄油的未来正体现在法律之中。虽然早期欧共体/欧盟立法通常通过主要依赖“指令”(“指导”成员国修改本国法律以实现既定目标)来轻柔地处理国家主权问题,但如今其行动几乎完全通过“条例”(一种更强硬的立法形式,按原文立即生效,无需也不可能采取进一步的国家行动)进行。 几乎所有新法规都废除了早先的指令——那些指令原本旨在让成员国感觉自己仍掌握着控制权。

近期关于橄榄油的立法便是典型例证。首部相关条例可追溯至1991年(第2568/1991号条例,最近一次修订于2011年),当时布鲁塞尔界定了橄榄油的分类及其法律区分标准。 今年1月,一项关于橄榄油营销和标签的实施条例(第29/2012号条例)正式生效,该条例整合了针对2002年原始法律长达十年的修订内容。该条例规定了适用于橄榄油的特殊要求,是对2011年关于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条例(第1169号条例)中相关规定的补充。 欧盟还正在推进一项立法计划,旨在确立允许的健康和营养宣称标准,并致力于采取必要的环境措施来规范废弃物管理,同时兼顾新兴“橄榄油旅游”产业的利益。

尽管橄榄油起源于中东,但南欧一直是橄榄油的故乡,也是品质与风味的代名词。上述因素——即生产国的丑闻、欧盟的整合意愿,以及激烈的竞争(尤其是针对财力雄厚的美国消费市场)——促使布鲁塞尔需要采取更强硬的措施,以维护欧洲橄榄油在世界市场上的地位。

弗吉尼亚·布朗·凯德是纽约州律师协会成员(已退休),目前在土耳其讲授欧盟法,并在纽约州立大学宾汉姆顿分校教授国际法和知识产权法。她正在撰写一本关于法律与橄榄油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