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裁定:意大利未履行防止木质部菌传播的义务
欧盟法院的判决为2015年启动的侵权程序的第一阶段画上了句号,并裁定意大利应承担诉讼费用。
欧盟法院认定,意大利未能履行欧盟委员会关于防止“快疫杆菌”(Xylella fastidiosa)扩散的决定所规定的两项义务。在“C-443/18号案件:欧盟委员会诉意大利(快疫杆菌)”的判决中,法院裁定意大利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根据该裁决——该裁决标志着2015年启动的侵权程序第一阶段的结束——“意大利未在隔离区内立即清除至少所有位于受感染区与缓冲区交界处20公里带内的受感染植物”,而在已清除的区域,“清除工作是在发现这些植物受感染数月后才进行的”。 此外,法院认定意大利未能在每年适当时间开展年度调查。
另一方面,法院驳回了欧盟委员会关于认定“意大利持续且普遍未能履行防止木质部菌扩散义务”的请求。
“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因为新当选的农业部长特蕾莎·贝拉诺瓦已将防治该细菌和受感染地区的重建列为最高优先事项,”意大利橄榄种植者协会主席詹纳罗·西科洛告诉《橄榄油时报》,同时敦促欧盟“通过拨款恢复受疫情影响地区的生产潜力,以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意大利农业协会(Coldiretti)主席埃托雷·普兰迪尼呼吁制定“一项由地区、国家及欧盟机构共同参与的统一战略,以遏制木质杆菌并为那些失去橄榄树和自然景观遗产的地区重燃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