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案拟使当地法律与美国新的橄榄油标准保持一致
加州卫生委员会一致投票通过了参议院第818号法案,这是该州修订橄榄油标准以符合美国农业部新定义的第一步。
加州州卫生委员会一致投票通过了参议院第818号法案,这是收紧加州橄榄油标准的第一步。该法案由参议院橄榄油生产与新兴产品小组委员会主席洛伊斯·沃尔克参议员提出,旨在使现行州标准与美国农业部(USDA)新修订的标准保持一致。
这表明政策制定者认为橄榄油质量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作为该州立法程序中众多障碍中的第一道,SB 818的通过标志着该法案首次政策听证会的举行。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橄榄中心执行主任丹·弗林表示:“其意义在于该法案以全票通过了首次考验,这预示着该法案的前景良好。”
作为技术顾问出席周二会议的弗林提到,沃尔克参议员援引了2010年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一份报告。该报告分析了加州三个地区销售的橄榄油,发现69%的进口橄榄油不符合美国农业部或国际特级初榨橄榄油标准。研究显示,这些油要么陈旧、质量低劣,要么掺入了更廉价的油。

沃尔克参议员在新闻稿中表示:“我们绝不能让本州沦为劣质进口油的倾销地,任其以高价出售给毫无戒心的消费者。标准不仅对与外国进口产品竞争的农民和生产商至关重要,更重要的是对消费者而言。”
加利福尼亚州目前采用基于加州橄榄油委员会(COOC)标准制定的法规,该标准反映了国际橄榄油理事会(IOC)的标准。新法案将修订橄榄油的定义和等级划分,并修改现行法律以符合美国农业部的新橄榄油标准。
就法律程序而言
这一点意义重大,因为据弗林称,USDA标准更能体现本国标准而非国外标准,尤其是鉴于美国并非IOC成员国。USDA标准还指出了某些方面,这些方面比IOC标准更能体现美国及其农业的利益——IOC标准在制定时并未考虑到加州气候和土壤的自然差异,而是基于地中海国家的条件制定的。
USDA标准考虑了天然化学成分。例如,IOC标准将豆甾醇含量限定为4.0,而弗林解释说,USDA标准允许略高的含量,以反映国内的实际水平。新标准在亚油酸含量方面也做了类似的调整。
作为加州法律的全面更新,SB 818号法案将体现美国农业部针对橄榄油制定的新标准,其中包含若干区别性条款,弗林表示这些条款非常适合加州。“这是美国认识到橄榄油标准具有重要意义的又一步,”弗林说道。“这表明政策制定者认为橄榄油质量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