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贝里奥虚假广告案获准进行集体诉讼

一名美国地区法官批准了针对2010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间购买过菲利波·贝里奥(Filippo Berio)任何品牌橄榄油(其有机橄榄油除外)的消费者的集体诉讼认证。

在针对菲利普·贝里奥(Filippo Berio)品牌橄榄油生产商萨洛夫北美公司(Salov North America Corp)提起的虚假广告诉讼中,加州消费者取得了一项胜利:美国联邦地区法官伊冯娜·冈萨雷斯·罗杰斯(Yvonne Gonzalez Rogers)批准了集体诉讼认证,涵盖2010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间购买过任何菲利普·贝里奥品牌橄榄油(有机橄榄油除外)的消费者。

该裁决是对2016年5月提交的集体诉讼认证动议作出的回应。
另见:萨洛夫北美公司集体诉讼案完整报道
由原告罗希尼·库马尔(Rohini Kumar)领衔的消费者们主张,菲利普·贝里奥品牌橄榄油标签正面标注的“意大利进口”字样具有欺骗性,误导了消费者。

原告在诉讼中指出,消费者购买菲利普·贝里奥品牌橄榄油时,误以为其为意大利产品,而实际上仅有极小部分橄榄油源自意大利。

实际上,该橄榄油的大部分是由突尼斯、希腊和西班牙生产的橄榄油混合而成,并运往意大利。进口橄榄油与少量意大利橄榄油混合后,在意大利装瓶,并在瓶身正面醒目位置标注“意大利进口”字样。

萨洛夫在辩护中声称,橄榄油瓶身背面靠近“最佳食用日期”处有一段声明,该免责声明已说明橄榄油源自不同国家。据萨洛夫称,库马尔不可能没有注意到该免责声明,因为该声明紧邻她声称阅读过的日期附近。

然而,冈萨雷斯·罗杰斯法官在裁决中指出,法院不能像萨洛夫所建议的那样,无视库马尔关于“未阅读免责声明”的证词。
参见:关于橄榄油标签的文章
法官还回应了萨洛夫的辩护意见,即库马尔不具备作为集体诉讼代表的资格,并驳回了因其酒驾定罪及与本案代理律所某律师的私人友谊而对其诚实性和可信度提出的质疑。

冈萨雷斯·罗杰斯法官明确指出,无论是酒驾指控还是她与某位律师的私人友谊,均与本案无关。她表示:“库马尔的律师朋友只是代表她参与本案的多家律所中多位律师之一。”

在其他辩论中,萨洛夫对消费者关于购买凭证、橄榄油支付价格以及是否认为“意大利进口”意味着该橄榄油仅由意大利橄榄制成的记忆提出了质疑。法官针对这一问题指出,集体诉讼成员可在集体诉讼索赔表宣誓书中提交购买凭证。

加州消费者进一步主张,鉴于其标签上标有“意大利进口”字样,萨洛夫的行为违反了1930年《关税法》(19 U.S.C. § 1304(a))规定的商业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