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针对德奥莱奥的诉讼时,认定戴维斯研究与本案无关
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以该集体诉讼“事实依据薄弱”为由,批准了德奥莱奥提出的驳回诉讼动议。
就在2018年3月针对Deoleo公司
的一起集体诉讼达成700万美元和解协议
后不久(确切地说,是在该协议公布六天后),华盛顿特区原告凯文·法希(Kevin Fahey)代表哥伦比亚特区公众,试图重启诉讼,指控Bertolli特级初榨橄榄油实际上仍不符合其宣传的品质。
“仅凭这些微不足道的事实依据,法院尚无法合理推断德奥莱奥应对所指控的不当行为承担责任。”——
2018年11月8日,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批准了德奥莱奥公司提出的驳回诉讼动议。
作为2018年3月和解协议的一部分,Bertolli同意确保“意大利制造”名副其实——即使用保护性绿色玻璃瓶装产品,并在灌装过程中采用更严格的检测规程。
在新诉讼中,原告法希试图重提指控,称贝托利(Bertolli)的特级初榨橄榄油(EVOO)实际上仍不符合特级初榨橄榄油标准,违反了《哥伦比亚特区消费者保护法》。该法规定,“从事不公平或欺骗性商业行为均属违法,无论消费者是否实际受到误导、欺骗或损害……” 欺骗性行为包括“声称商品或服务具有特定标准、质量、等级、款式或型号,而实际上并非如此”。
法希仅凭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2010年关于橄榄油质量的研究报告,就主张伯托利对其2018年购买的一瓶橄榄油进行了欺骗性误标。然而,克里斯托弗·库珀法官对此不予采信。 他驳回了这一“内容贫乏的‘事实依据’”,认为其不足以支持相关指控,并指出若要采纳法希的主张,法院将不得不做出方法论、时间及地域层面的诸多假设(在他看来,这些假设均存疑)。
参见:美国地方法院备忘录意见书在方法论层面,他驳回了2010年研究能为2018年关于Bertolli特级初榨橄榄油(EVOO)的指控提供依据的说法。库珀法官不仅指出2010年测试规模较小(仅3瓶不同批次的产品),还指出该研究中的Bertolli橄榄油样本虽满足了特级初榨橄榄油(EVOO)分类的化学标准,但仅在味觉测试中未达标。 他认为此类测试本质上具有主观性,并指出即便在2010年的研究中,国际橄榄油理事会标准也规定本应安排第二组评测人员对首次测试结果进行复核。
就时间维度而言,库珀法官援引了这样一个事实:如果橄榄油本身就存在批次间的差异,那么它必然也会因年份和季节的不同而产生变化。他质疑为何2010年对Bertolli特级初榨橄榄油进行的测试,会对2018年的产品产生任何影响。
最后,他指出,鉴于在加利福尼亚州购买的瓶装产品“并不能合理推断法希(Fahey)在华盛顿特区购买的瓶装产品同样存在缺陷,更遑论华盛顿特区销售的每一瓶产品都存在缺陷”。他援引了2011年一起涉及佛罗里达州销售特级初榨橄榄油的案件作为佐证,该案中相关主张同样被驳回。
虽然一方面,驳回德奥莱奥(Deoleo)驳回动议的裁决主要基于法希几乎完全缺乏证据来支持其主张(更不用说代表“华盛顿特区民众”的主张),但裁决的措辞暗示,这一跟风热潮可能已在司法层面戛然而止,且常被引用的2010年戴维斯(Davis)研究
的影响或许已走到尽头。